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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加大力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和基层党建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来源:吴禹霖作者:福建蓝皮书

发布时间:2023-03-16

  2023年3月14日,福建农林大学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福建蓝皮书:福建乡村振兴报告(2020~2022)》。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了,才能增强乡村吸引力,带动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汇聚,才有资金把村上各项事业发展好,才能增强群众对党的认同感,才能让农民看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希望,进而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福建省财政加大力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断提高,为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和基层党建工作提供重要保障。一是全面扶持贫困村。下达资金3.23亿元,继续在福建省69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经过3年扶持,实现了福建省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有效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二是分批扶持示范村。根据《2019—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福建省下达资金1.4亿元,选择280个有工作基础、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对其集体经济发展予以扶持,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带动作用。三是巩固提升扶持成果。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摘帽,下达资金1.38亿元,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在经济上给予扶持。

  此外,三明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四步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努力实现“村村高收入、集体有活钱”。例如在不断夯实“福林贷”“福田贷”“福兴贷”等普惠金融产品的基础上,福建省首推“振兴贷”,着力破解“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出台《关于林业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六条措施》,通过支持村集体加强林地使用费收取等措施提高村集体收入。

  尤溪县积极探索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农村“产改”、“林改”和“金改”。总结推广梅仙镇半山村“四化”促“三变”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在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赋码登记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全面推广上源村“均权不分山、均利不分林”模式,实施村集体以林地所有权入股、村民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合作造林模式和村企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推行“林票制”,确保村集体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推动普惠制农业金融产品拓面扩量,累计发放“福林贷”“福茶贷”“福菌贷”1695户21462万元。探索乡村集体合作融资新模式,用好县农业担保基金,推出更多适合农民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农信农业担保公司累计担保4041万元。与县农业银行密切配合,农信农业担保公司推广以油茶农、竹农为贷款对象的“快农贷”新产品,累计发放贷款1943万元。

  (参见《福建蓝皮书:福建乡村振兴报告(2020~2022)》 p124~12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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