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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四个方面促进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吴禹霖作者: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

发布时间:2022-11-24

  2022年11月2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2)》。

  蓝皮书指出,经过必要的政策调整,数字经济发展仍有潜力可挖,并可为数字经济投资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继续支持互联网中心化平台企业发展,充分利用中国超大人口规模给参与低成本全球创新带来的独特优势。与人口规模偏小的绝大部分发达经济体不同,中国自带异质性的超大人口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力资本稀缺性,并减轻了全球创新给本土协同创新带来的负外部性。这样就可以在享受全球创新低成本好处的同时,仍能保证本土协同创新。美国能够率先推动互联网革命上半场,实现低成本全球创新与其拥有在发达经济体内部超大人口规模也存在莫大关系。

  二是合理调整对内容和媒介的严格限制,采取分别同Web2.0和Web3.0相结合的双管齐下的方法积极推动元宇宙建设,促进沉浸式体验率先取得突破。在此基础上,将元宇宙从狭隘的游戏娱乐场景解放出来,导向提高个体认知能力上,从而改善终生学习效率,促进人力资本积累。

  三是借鉴新加坡有关经验,为以区块链和Web3.0技术为核心的金融科技创新创业企业量身打造专门的监管沙盒政策,充分实现对新人和新项目的金融支持。由于token和nft等加密资产的自带金融属性,只有引入专门的监管沙盒政策,金融科技进步才能既抑制金融泡沫和危机,又有发挥其实现价值分配向知识创造者和生产者倾斜的应有作用,减轻中心化平台企业追逐垄断租金对网络效应和协同创新的抑制。

  四是稳健推动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发展,逐步弥补中国在多主体参与方面的治理短板,促进互联网革命下半场的顺利进行。只有积极运用区块链和Web3.0技术发展和完善利益相关者治理,才能避免垄断租金仅仅从互联网中心化企业转移到新的中心化组织,如金融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或投资基金,仍然实现不了价值分配向知识创造者和生产者倾斜,以致削弱知识生产和协同创新激励,阻碍知识生产率提高。

  (参见《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2)》P10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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