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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吴禹霖作者:应急管理蓝皮书

发布时间:2022-11-18

  2022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应急管理蓝皮书:中国应急管理发展报告(2022)》。

  蓝皮书指出,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遵循现代法治原则,强化法律在应急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规制作用,保障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在法治的框架下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2021年,我国应急管理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在事故灾难类专业性应急管理单行法或专门法方面,2021年6月10日,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写入法律,并于2021年9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公共卫生事件类专业性应急管理单行法或专门法方面,2021年1月22日,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了修订,对严重危害养殖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实行强制免疫措施,并规定在人口密集区域禁止现场屠杀畜禽和活体交易。在社会安全事件类专业性应急管理单行法或专门法方面,我国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制(修)订,逐步健全了我国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参见《应急管理蓝皮书:中国应急管理发展报告(2022)》P14~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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