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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区“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来源:张雯鑫作者:数字政府蓝皮书

发布时间:2021-12-01

  2021年11月26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数字政府蓝皮书: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报告(2021)》。

  蓝皮书指出,2020年各地区“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2019年,各地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本地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工作,推动构建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全国“互联网+监管”体系。

  一是各地区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工作。“互联网+监管”工作是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地区积极将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作为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的重要举措,不少地区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把“互联网+监管”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全面加强工作统筹,积极整合资源要素,加快推进系统建设和改革工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力推进。

  二是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基本完备。各地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任务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在全面梳理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和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全程动态监管。调研发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按照统一标准要求建设了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了服务界面、事项管理、风险预警、行政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综合分析等系统功能,基本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框架和主体功能的建设,完成了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联通的任务要求。

  三是系统建设成效初显,创新经验和做法逐步形成。各地区依托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积极推动现有监管系统整合,实现各类事中事后监管数据汇聚,开展监管数据共享和深度挖掘,在实现监管信息全程可溯、监管部门协同化办公和智能化决策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创新经验和做法。浙江省依托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全省统一执法监管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检查事项全入驻,3170个部门、54781个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App实现移动端掌上执法,该App上线以来,全省掌上执法率达99.2%,日均活跃用户数31929人次,执法总数326.7万次。广东省积极探索监管移动化,对接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人口库和法人库等11种公共支撑能力,打造全省统一移动执法办案系统,为一线监管人员赋能,为基础工作人员减负,支持执法人员快速出动、科学取证、自动留痕,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实效。江苏省依托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围绕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企业投标、投诉举报等信息,从注册登记、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精准画像,为部门开展信用评级、信用监管、精准监管、风险预警等提供有力支撑。北京市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结合企业信用系统归集数据以及互联网采集数据,搭建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将163万余户企业纳入监测范围,监测企业重点行为41项,监测重点行业77类,建立了风险线索核查反馈机制,向18家市级部门下发了共计755条国家平台推送的风险预警线索,将监测结果广泛运用于随机抽查、消费维权、执法办案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

  (参见《数字政府蓝皮书:中国数字政府建设报告(2021)》p35-3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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