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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智库建设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国家与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建议凸显中国特色,发挥高校智库作用

来源:张雯鑫作者:高等教育蓝皮书

发布时间:2020-02-10

  2020年1月13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广州共同发布了《高等教育蓝皮书: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报告(2019)》。

  高等学校智库建设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国家与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对高校智库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智库建设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近年来,部分高校积极打造新型高端智库,如同济大学与地方联合推动建设“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产值到2018年已达415亿元,开创了“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校地合作模式等。但总体来看,中国高校智库建设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科研梯队建设不足、协同平台建设滞后、成果转化率影响力偏低等诸多问题。

  高校智库若要在国家与地方层面更好地发挥战略研究、决策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方面的重要功能,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革新理念。社会服务是高等学校的三大职能之一,但长期未得到充分重视,导致高校很难树立起主动适应社会的服务意识。为此,高校应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密集的优势,增强建设新型高校智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高校智力服务的能力。二是整合资源。从全国、地区或校际范围内将各个高校、学科、研究领域的优势加以统整,构建更为系统有效的决策咨询网络和学科人才体系。同时加强与其他智库机构,如国际智库、官方与半官方智库、民间智库的往来与合作,增强高校智库的决策力和影响力。三是贴近现实。高校智库应走出象牙塔,开展具有实践性、实战性的调查研究,加大加快开放的力度和步伐。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基础研究与对策研究有机结合,使研究成果真正满足理论与现实的需要。四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高校传统职能与智库功能的有机对接。高校智库应建立以解决现实重大需求的实际贡献为核心评价指标,以智库服务对象为评价主体的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遴选、协议制管理、后期赎买式资助、实际用户评价、动态流动等创新型机制。

  (参见《高等教育蓝皮书: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报告(2019)》p23-2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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