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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教育是中国本科教育的主体不可急功近利

来源:张雯鑫作者:高等教育蓝皮书

发布时间:2020-02-10

  2020年1月13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广州共同发布了《高等教育蓝皮书: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报告(2019)》。

  根据《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应用型本科教育被定义为一种本科层次的专业性人才培养活动,所培养的人才类型是介于“纯粹理论”型和“具体技能”型之间的,既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又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具有理论联系实践或者将抽象知识转化为具体产品的品质。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统计数据,中国普通本科院校1245所,从院校发展分类来看,“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如果说这些高校发展定位于研究型大学,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那么剩下的1108所本科高校发展则定位于应用型,占据89.0%的非“双一流”高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从院校主办者来看,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统计数据,地方公办院校有703所,地方民办院校426所,地方所属院校1129所,

  占据90.7%的地方本科院校是实施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主体。从招生人数来看,据统计,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人数为4107534人,每年大约有45.5万能够进入“双一流”高校接受本科教育,剩下的非“双一流”高校的学生有三百多万,也就是说,接近当年招生规模的90%的学生将接受应用型本科教育。可见,无论从院校类型还是招生人数来看,应用型本科教育是中国本科教育的主体。

  中国地方本科院校由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办学历史长短不一,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传统各具特色,学科专业水平各有千秋,实施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突破点和实现路径不会完全一样。地方本科院校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可以院校为单位整体开展,也可以部分学科专业为单位开展,无论以何种方式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实践的成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时间的摸索和实践。应用型本科教育在中国的发展不是某一个人的力量或者某个政策的结果,而是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中各种社会力量和地方高校互相推动和作用的结果。因此,发展应用型本科教育不可急功近利,而应以渐进式的发展眼光来看待各项改革。

  (参见《高等教育蓝皮书: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报告(2019)》p49-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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