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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气候安全议题对我国造成潜在风险,可能会因此加剧我国的出资与减排压力,需积极应对

来源:张天墨作者:气候变化绿皮书

发布时间:2019-12-17

  2019年11月22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了第十一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9:防范气候风险》。《报告》指出,

  冷战结束后,国际安全形势出现了新变化,军事威胁对国际安全的威胁进一步降低,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威胁明显增强。气候灾害和由此导致的地区冲突对人类发展造成灾难性影响,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历次评估报告确认了全球变暖的趋势,并指出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生态、经济、粮食、能源、社会、军事、政治等方面构成重大威胁,事关全球安全和国家安全。发达国家的研究报告也指出,气候变化改变了人类维护自身安全的方式,加剧地区不稳定和区域冲突,引发的移民潮和难民潮会影响到部分国家的稳定和国际安全。

  联合国积极推动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治理,逐步建立国际气候安全的治理机制。联合国对和平与安全问题的认识也不断深化,根据2009 年第63 /281号联大决议形成的《气候变化和它可能对安全产生的影响》秘书长报告,集中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气候安全认知。经过近30年以来的国际气候谈判,制定的气候行动目标日趋严格,《巴黎协定》提出,应加强气候变化影响相关损失和损害华沙国际机制。自2007年以来,安理会针对气候安全问题先后举行4次辩论,探讨安理会在应对气候安全问题的角色定位以及可以采取的行动措施。

  联合国安理会积极推动解决气候安全问题,一方面为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进程提供新的动力,另一方面,会加重我国承担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义务,可能面临更大的减排与出资压力。一是对气候谈判进程产生影响,从联合国各部门职能分工以及安理会辩论看,安理会仅介入气候安全问题的应对,其程度和范围相对有限,不会影响到《公约》的正常运行;二是对我国中长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影响,目前各国自主贡献减排目标与维护全球气候安全的要求存在巨大缺口,我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与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会被要求提高中长期减排目标以弥补减排缺口;三是可能加重我国承担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义务,会加大我国在温室气体减排和气候出资方面的压力。

  针对国际社会普遍要求安理会在应对气候安全问题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国作为常任理事国理应顺势而为,一是积极参与、推动与引导气候安全议题,在坚持《公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支持安理会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积极开展气候风险的国际合作与应对,继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三是加快推进国内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继续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升级、实现能源高效利用、推动科技创新;四是加快推动构建气候适应型社会,落实好《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重点任务,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生态系统制定应对方案,建立涵盖气候风险预估、灾前预警、灾中救助和灾后恢复等一体化的气候灾害响应体系。

  (参见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9):防范气候风险》p127-14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