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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部分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整体上取得积极成效,低碳试点城市发展水平显著高于非试点城市

来源:张天墨作者:气候变化绿皮书

发布时间:2019-12-17

  2019年11月22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了第十一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9:防范气候风险》。《报告》指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构建的中国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第三方的视角对2017年全国169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了多维度的评估,并比较了低碳试点城市从2010年启动以来绿色低碳发展的成效变化。《报告》指出,2017年169个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评分结果集中于60-94分之间,其中90分以上的7个,80-89分的72个,70-79分的79个,60-69分合格的11个,无不合格城市。按照不同年份选取相同城市评估发现,大部分城市分数有了提升。

  第一,按照不同城市类型评估发现,2017年四类城市的绿色低碳综合得分呈现服务型>综合型>生态优先型>工业型的态势,每类城市排名靠前的城市大多为低碳试点城市。

  第二,按照东、中、西地区分类评估发现,绿色低碳平均综合得分为东部>西部>中部城市。东部城市在宏观、产业、低碳政策创新方面具有优势;中部地区能源领域取得一定进步,但优势有待加强;西部城市各领域得分处于中间位次。

  第三,对2010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低碳试点城市分批次评估发现,低碳试点城市分数稳步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效果整体表现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特征。2010年所有低碳试点城市以一星居多,占到71.43%,未出现三星城市;2017年所有低碳试点城市以二星居多,占到51.43%,三星城市达到7.14%。

  第四,从2017年低碳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评估来看,试点城市的绿色低碳成效明显优于非试点城市。在每一类星级排名城市数量中, 90分以上(三星)和80-89分段(二星)以低碳试点城市居多,而70-79分段(一星)和60-69分段(合格)以非试点城市居多。低碳试点城市在宏观领域、能源、交通和低碳政策创新方面的低碳效果优于非试点城市,但是资源环境方面没有明显优势,也具有一定程度的高碳消费现象。

  第五,对四个直辖市评估发现,2017年综合得分整体呈现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对四个一线城市进行评估发现,每一年排名前两名的城市都是北京和深圳,2010-2017年四个一线城市综合得分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分数提高幅度表现为广州>上海>深圳>北京。

  根据研究结论,绿皮书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第一,深化低碳试点改革,强化分类指导原则。在“十三五”规划中后期不断总结低碳试点、能力建设、能源产业结构转型、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优势与挑战。按照不同阶段,对标国家长期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巴黎协定》自主贡献目标,改进低碳试点内容,并进一步细化绿色低碳发展目标。不同类型地区和城市应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以碳排放达峰为导向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和提前碳排放达峰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碳排放减量总量控制目标,并配以相应制度体系,起到先行先试作用。

  第二,构建“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指标体系。改进评价考核方法,以约束与激励相结合,释放低碳试点城市的动力。发挥自评估、自上而下以考核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分析不同类型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症结,缩小城市间低碳发展差距。

  第三,发挥低碳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协同效应,构筑区域绿色发展新体系。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入手,推动形成低碳能源体系、低碳产业体系、低碳交通体系、低碳建筑体系的格局。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将低碳发展纳入城市综合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低碳政策与环境政策、气候政策的协同,促进跨区域跨部门低碳实施方案的协同,促进区域的功能互补、共享绿色低碳发展的成果。

  第四,完善数统计,坚持持续评估。一方面由国家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城市能源和碳排放的统计核算体系,为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信息化和智能管理等方式加快低碳数据的开放。在数据质量有保障基础上,才能结合空间分布、经济、社会、资源能源等方面更新指标,持续动态评估,更加客观真实反映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程度。

  (参见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9):防范气候风险》p20-3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