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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宿经营立法的重要启示

来源:吴禹霖作者:北京旅游绿皮书

发布时间:2019-09-24

  2019年9月18日,北京旅游学会、北京旅游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北京旅游绿皮书:北京旅游发展报告(2019)》。

  民建中央联络部副部长、北京旅游学会会长安金明调研中指出,为了做好北京市旅游条例立法工作,北京市相关人员赴浙江、福建等地调研民宿发展与立法情况。在对民宿的服务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对民宿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打击了部分真正的不法经营者,提高了民宿的经营质量;另一方面,对民宿的发展进行扶持,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做好宣传及提供其他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一些规范性文件也相应出台,为民宿的合法性经营发展提供了依据。除政府监管外,有些地方的行业组织在民宿的服务和发展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厦门市鼓浪屿家庭旅馆商业协会、曾厝垵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等建立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服务自治共管体系。

  通过调研,对北京而言,主要有如下启示。

  深化对民宿的认识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民宿就是档次较低、相对朴素的普通住宿场所,面向的多是经济能力有限、对住宿条件要求不高的旅游者。许多人也由此认为应当将民宿按照出租房屋管理。但从民宿自身的起源及其发展过程来看,民宿不仅具备住宿这一基本功能,同时也是地域文化、民俗风情、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自身携带着文化基因。越来越多的旅行者选择民宿,正是看中了它朴实的生活态度和深厚的人文情怀。民宿已经从旅游过程中的一项辅助服务转变为旅游的一部分甚至主要内容。正因为如此,立法应当将民宿作为旅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规范,对民宿的经营和管理也应当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设计和调整。

  转变民宿管理思路

  民宿的蓬勃发展是大势所趋,意义重大。如果政府对其视而不见甚至阻碍压制,则背离了客观现实,也违背旅游发展的规律。北京城区的传统院落和郊区的古镇古村都是发展民宿的天然优势,民宿旅游在提升旅游体验、保护历史建筑、传承优秀文化和推动乡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民宿旅游在首都功能定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面对,按照“放管服”的思路,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民宿旅游发展。

  完善民宿管理方式

  良好的管理方式能够契合民宿发展的规律,成为民宿规范健康发展的推动力。一方面,要认真查找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法律和现实障碍,提出改进办法和解决对策,通过各部门协调联动、优化程序,为民宿发展提供责任明确、标准科学的服务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通过鼓励性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纳入管理,帮助民宿经营者少走野蛮生长的弯路,尽快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民宿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要重视和相信政府以外的民间力量,通过培育和支持民间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自治组织在民宿发展过程中的正向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更新民宿发展理念

  对经营者而言,应当在保证安全、卫生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文化创意,突出经营特色。对北京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应当认真挖掘、不断创新、善加利用,并发挥北京在信息、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增加旅游的深度和厚度,防止低层次、盲目性和同质化。对政府而言,更要与时俱进、更新理念,真正认识到民宿这种既能“安居”又能“乐业”的旅游业态,是落实“以人为本”真实有力的途径,明确发展规划,支持文化发掘,丰富产品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促进民宿旅游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优化立法制度设计

  明确的法律制度是引导民宿规范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民宿立法,应当对全市及各区民宿发展情况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加强旅游、工商、公安、消防和税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在法规中明确民宿经营服务管理的一般规范。一是对法规要调整的民宿进行科学界定,明确概念和范围。二是要制定有别于旅馆业的民宿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引导民宿规范发展。三是根据城区和乡村不同特点规定不同的经营条件,防止“一刀切”和片面化。四是允许民宿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项中登记为住宿,赋予民宿合法地位。五是由旅游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卫计等部门进行联动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并加强日常检查和事后监管。

  (参见《北京旅游绿皮书:北京旅游发展报告(2019)》p85~8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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