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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发展体系,取得了三方面的发展成就。

来源:中国社区发展报告课题组作者:中国社区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03

  这一体系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包括法规政策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设施和组织等方面均取得较大进展。

  一是北京市基本形成了以法律为指导、部门规章为主体、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法规政策体系。在法律方面,出台了《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部门规章方面,颁布了《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北京市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十个文件。

  二是北京市基本建构起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北京市为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主体的检查监督和诚信建设,颁布了《北京市养老服务监管办法》、《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及《养老服务单位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养老行业服务质量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社区养老标准体系方面,北京市编制了包括助餐服务、助医服务等九项社区养老服务标准。

  三是北京市基本形成了以普惠性养老政策为基准、特殊性养老政策为辅的社保体系。在普惠性养老政策方面,北京市针对老年人出行、休闲等方面优待政策优惠力度加大。在特殊性养老政策方面,北京市通过发布《北京市特殊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市内老年人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了四类重点保障对象。此外,通过政府直接组织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特殊老年人补贴制定。

  四是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为支持社区养老驿站的发展,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对社区养老驿站给予大力支持。为提高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北京市转变资金的投入方式,加强全程绩效管理,并增强养老服务专项转移支付预算“项目法+因素法”分配的应用,等等。

  与此同时,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北京市业已形成了以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为主体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打造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的“三边四级”体系。二是积极探索创新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北京市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组织管理机制,突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瓶颈,有效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并积极探索失能老人护理补贴试点。三是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出国有企业进军社区养老、志愿—互助养老模式、融合式社区养老模式和智慧式社区养老模式。

  在市级层面,由市政府全面统筹与协调老龄事业的发展,将市老龄委打造成为社区养老的“指挥中心”和“总服务台”,形成了各负其责、分工合理的工作机制。

  在区级层面,建设区级养老服务指挥平台,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区域养老政策,统筹养老服务资源。北京市财政通过划拨专项资金,支持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

  在街乡层面,区县政府加强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的建设,统筹机构、社会和政府的养老资源。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开业运营的106家养老机构已开展短期照料、助餐、助洁、助浴等辐射社区养老服务553项,惠及110万老年人。

  在社区层面,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使老年人能够在社区内就近享受养老服务。2016年,北京市共建成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17年,北京市进一步扩大建设运营,全年实现运营达230家;2018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数量增长到182家。北京市通过专项资金扶持,扩大了养老服务驿站的覆盖面,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的辐射能力。

  参见《北京蓝皮书:中国社区发展报告(2018~2019)》p015-017,社科文献出版社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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